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闽05执协58号
申请执行人:***,女,1982年12月21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南安市。
被执行人:泉州中誉光电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南安市光电信息产业基地纬一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3553222906U。
法定代表人:黄中河。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泉州中誉光电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1日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19)闽0502执2718号,为统一调配使用执行力量,提高执行工作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的(2019)闽0502执2718号案件指定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执行。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本裁定后7日内将有关案卷材料移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潘继红
审判员 陈建家
审判员 陈建宇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 王 旭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闽05执协58号
申请执行人:***,女,1982年12月21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南安市。
被执行人:泉州中誉光电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南安市光电信息产业基地纬一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3553222906U。
法定代表人:黄中河。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泉州中誉光电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1日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19)闽0502执2718号,为统一调配使用执行力量,提高执行工作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的(2019)闽0502执2718号案件指定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执行。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本裁定后7日内将有关案卷材料移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潘继红
审判员陈建家
审判员陈建宇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