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昌州街道河荣钢管租赁经营部与四川欣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某等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渝0153民初1664号
原告:荣昌区昌州街道河荣钢管租赁经营部,住所地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东方大道69号1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00226MA5YFTK3XA。
经营者:***,男,1968年2月17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荣昌区。
被告:四川欣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098339714J。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1983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
被告:***,男,1970年5月1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
原告荣昌区昌州街道河荣钢管租赁经营部诉被告四川欣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4月12日立案。原告荣昌区昌州街道河荣钢管租赁经营部于2023年4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荣昌区昌州街道河荣钢管租赁经营部申请撤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荣昌区昌州街道河荣钢管租赁经营部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荣昌区昌州街道河荣钢管租赁经营部负担。
审判员 李 婧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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