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新湖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巢湖市众力混凝土有限公司与巢湖市新湖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巢湖市众力混凝土有限公司与巢湖市新湖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日期: 2015-06-26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巢民二初字第00296号
原告:巢湖市众力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巢湖市新湖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审理上列原、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案情复杂、双方争议较大,需要转入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供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化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审判员  冯水华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张士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