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中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甘0602民初2982号 原告:***,男,1981年9月16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石门镇大塘村一组56号。 被告:甘肃中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天丰街北侧甘肃文创中心8层05户。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男,1986年5月8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景泰县一条山镇西街68号6栋8**502室。 原告***诉被告甘肃中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4月6日立案。定于2023年5月18日开庭审理,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