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黔0111执保2587号
申请人:贵州博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白云南路**。
法定代表人:张锡伟。
被申请人:贵州商储胜记仓投资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住,住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孟关乡五星村**/div>
法定代表人:徐罡。
本院作出的(2020)黔0111民初1273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条,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申请人贵州商储胜记仓投资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人民币9770589.59元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郑 娟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罗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