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志鑫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石阡县勇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杨学绅、某某、某某鑫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法院 财 产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623执保67号 申请人:石阡县勇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泉都街道***下龙关组大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23314251400D。 法定代表人:***,系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贵州千载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贵州千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杨学绅,男,1977年03月10日生,汉族,住湖南省中方县接龙镇新庄村架视田组。公民身份号码:433001197703106612。 被申请人:***,男,1978年11月02日生,汉族,住湖南省洪江市黔城镇古城社区居委会新区组92号。公民身份号码:533021197811020715。 被申请人:***鑫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湖怀化市鹤城区南环路**富域城写字楼191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006985541518。 石阡县勇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杨学绅、***、***鑫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2021)黔0623民初12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杨学绅、***、***鑫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303,440.26元,冻结期限为一年。本院依法对被保全人杨学绅、***、***鑫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存款进行查控,实际冻结金额74,860.36元。 至此,石阡县勇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杨学绅、***、***鑫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以部分保全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