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0504执2378号
申请执行人: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石洞街道办事处,住所地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街道张家祠社区东路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40200835732XJ。
负责人:曾吉。
被执行人:四川祥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青羊区大墙西街33号1栋10层100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309348398N。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本院立案受理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石洞街道办事处申请执行四川祥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后,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作出的(2021)川0504民初4095号民事调解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四川祥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自动履行案款111155元、执行费1568元。现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