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越西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3434执保23号
***(申请执行人)、四川鑫达道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
***与四川鑫达道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向本院申请对四川鑫达道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处的工程款1180000.00元进行保全。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依法向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保全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3434民初744号裁定书已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