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颐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颐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德阳市华西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兴文县分公司、德阳市华西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兴文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川1528执保160号
与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550045.7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元,其中,本金xx元,利息xx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xx元,(未执行到位的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xx年xx月xx日将该款转付给四川颐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四川颐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1528财保4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