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津0104执恢67号
上海顶匠空间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上海顶匠空间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津博斯特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南民初字第873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经本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7)津0104执恢67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汪若磊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明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