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凌科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华凌科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市东营区辛店街道刘家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502执2188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华凌科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东营市东营区北一路72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706160305L。
法定代表人:周爱军,董事长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东营市东营区辛店街道刘家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5370502MEA1158008。
法定代表人:刘立军,主任。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华凌科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营市东营区辛店街道刘家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长期履行,该案应依法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鲁0502执218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孙庆水
审判员  隋连成
审判员  程全刚
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
书记员  邢 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