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荣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贵州荣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安义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赣0123民初2314号
原告:**,男,1980年11月1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丽霞,江西问渠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贵州荣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凯开大道73号农机五金机电大市场19幢3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600073872264D。
法定代表人:杨俊,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万军,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丽娅,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贵州荣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25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9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员 张国宝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 袁 颖
书 记 员 潘铭哲
江西省安义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赣0123民初2314号
原告:**,男,1980年11月1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丽霞,江西问渠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贵州荣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凯开大道73号农机五金机电大市场19幢3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600073872264D。
法定代表人:杨俊,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万军,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丽娅,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贵州荣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25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9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员 张国宝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 袁 颖
书 记 员 潘铭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