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东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丹东市东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0604执保16号
**、丹东市东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沈阳辰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丹东市东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沈阳辰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变更保全措施。本院作出的(2021)辽0604民初1993号之二民事裁定确定的内容现已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郭 丹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冯一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