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裁定书
(2019)鲁1312执保869号
申请人临沂伟达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创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临沂伟达建材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1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创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价值429820元的财产,申请人临沂伟达建材有限公司以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出具的保单保函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临沂伟达建材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山东创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429820元的财产(详见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员 房孝军
书记员 姜金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