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创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创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福德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1392执403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山东创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用科学城A座6楼。 法定代表人仇成永,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东福德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朝阳街道办事处沂河东路与联邦路交汇处。 法定代表人柯雄燊,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84年10月27日生,汉族,住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创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福德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山东创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向本院书面申请撤销本次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一款(一)**规定,裁定如下: 一、终结(2021)鲁1392民初140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二、申请执行人再次申请的期限为二年,自案件终结之日起重新计算。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徐淑波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