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1024执632号
申请执行人文善和
被执行人海港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文善和与被执行人海港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为劳动争议仲裁一案,申请执行人文善和因被执行人海港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确定的义务,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本院于2020年04月01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明确表示被执行人已履行法律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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