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盛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贵州瑞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黔0281民初3311号 原告:***,男,1974年11月11日生,汉族,住重庆市江津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贵州精匠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贵州精匠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 被告:贵州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六盘水市红果经济开发区两河新区50米大道旁天翊国际7-G-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063071498J。 法定代表人:***,系贵州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贵州盛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两河街道50米快速通道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520223584112304A。 法定代表人:**,系贵州盛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贵州宏财聚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两河街道刺梨产研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222MA6DMNHL2A。 法定代表人:***,系贵州宏财聚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贵州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 原告***与被告贵州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盛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宏财聚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8日立案后,原告***于2022年5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合法处分,未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160995元,减半收取80497.5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长  *** 人民陪审员  袁 楠 人民陪审员  ***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法官 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