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南岔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黑0726执117号
***、黑龙江省农垦鑫源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黑龙江省农垦鑫源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17285.1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元,其中,本金117285.15元,利息0元,***行金0元。本院已于2021年11月15日将该款转付给***。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黑龙江省南岔县人法院(2019)黑0703民初78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依照《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