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华悦建筑有限公司

保全人吉林省华悦建筑有限公司、被保全人辽源市西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指挥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403执保50号
申请保全人吉林省华悦建筑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辽源市西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指挥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2021)吉0403民初60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2年2月24日立案执行保,依据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内容,本院采取以下执行措施:
在执行过程中,经网络财产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保全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笫21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吉0403民初60号民事裁定书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本案予以结案。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