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冀1182执恢195号
申请执行人:深州市中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州市枣科村村东,组织机构代码05099268-5。
法定代表人:王国强,经理。
被执行人:任忠甫,男,1983年1月5日出生,汉族,现住深州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州市中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任忠甫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5)深民二初字第62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刘连合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书记员 张洪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