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鹏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鹏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某某力达商砼建材有限公司民事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豫1426执保529号
***力达商砼建材有限公司:
你单位与河南省鹏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根据本院作出的(2022)豫1426民初5495号民事裁定书,执行标的为47130元。经本院查询,现已实际保全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河南省鹏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陵县支行(账号为:9370********)的银行存款47130.00元,期限为一年。
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