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长城电工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天水长城电工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泾川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甘0821执491号
天水长城电工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泾川县元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天水长城电工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与泾川县元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0)甘0821民终70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立案转执行庭执行,现将执行结果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标的139542元,执行费2039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泾川县元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履行了案款139542元、执行费2039元。申请人天水长城电工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已领取案款,本案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