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尔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华尔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美力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申请保全案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306执保368号之一
申请人:山东华尔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川区双杨镇金马村。
法定代表人:贾涛。
被申请人:山东美力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博市周村区南下河街61号。
法定代表人:张迪。
申请人山东华尔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美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生效的(2021)鲁0306执保368号执行裁定书于2021年8月25日依法查封了被申请人山东美力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周村区XXX号【初始产权证号:鲁(2021)淄博周村区不动产权第0××8号、预售证号:Y06-XXX90、不动产单元号:37XXX47】房产及土地。申请人山东华尔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的财产保全事项已经保全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申请人山东华尔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的财产保全事项已经保全完毕。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审判员  陈方力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侯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