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306执保368号
申请人:山东华尔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川区双杨镇金马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2267158288Y。
法定代表人:贾涛。
被申请人:山东美力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博市周村区南下河街6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57939997X1。
法定代表人:张迪。
申请人山东华尔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美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9日作出(2021)鲁0306民初216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山东美力置业有限公司在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280000.00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院经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美力置业有限公司在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280000.00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审判员 陈方力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书记员 侯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