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19)浙0182执恢383号
申请执行人建德市帝华饰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建德市更楼街道黄岙村,组织机构代码:555179446。
法定代表人孙厚宽。
被执行人杭州安固钢结构有限公司,住所地桐庐县瑶琳镇后浦村,组织机构代码:092054267。
法定代表人朱养生。
被执行人朱养生,男,1974年8月13日出生,住杭州市富阳区。
被执行人许雄军,男,1970年7月17日出生,住杭州市富阳区。
本院于2019年6月5日作出(2019)浙0182执恢383号执行决定书,将被执行人杭州安固钢结构有限公司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因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杭州安固钢结构有限公司、朱养生、许雄军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