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黔0121执保458号
四川省南充市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桦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南充市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与贵州桦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8364.9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冻结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冻结金额48364.94元。至此,四川省南充市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黔0121执保458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保全的,应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申请保全人逾期提出或不提出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