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国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黑0603执恢213号
申请执行人大庆市国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
本院依据已经生效的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2017)黑0603民初776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被执行人未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曲宪志
2021-04-28
书记员韩先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