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弘力建设有限公司
1 因违反《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进行危险作业,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三条和《东营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被罚款9.9万元
2 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存在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及未提供社保缴纳信息的问题,被要求责令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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