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德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大庆高新区盛吉茂物资经销处与大庆市德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大庆市萨尔图区财政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财产保全告知事项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黑0691执保430号
财 产 保 全 告 知 事 项 通 知 书 大庆高新区盛吉茂物资经销处与大庆市德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大庆市萨尔图区财政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2021)黑0691财保108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采取保全措施。现告知以下事项: 一、保全措施的有效期 冻结情况:冻结大庆市萨尔图区财政局应付大庆市德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尾款1020103.83元,不得向大庆市德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或其他债权人支付,冻结期限三年,自2021年3月3日至2024年3月2日。 二、上述期间届满后,如需继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在查封期届满3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续行保全申请; 三、接受续行保全申请的人员为案件审理、执行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