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德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与大庆市德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大庆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财产保全告知事项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黑0691执保428号
财 产 保 全 告 知 事 项 通 知 书 ***与大庆市德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大庆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2021)黑0691财保110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采取保全措施。现告知以下事项: 一、保全措施的有效期 冻结情况:冻结大庆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应付大庆市德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到期债权1500000元(目前剩余工程款额度可能不够保全额度,以实际剩余金额为准),冻结期限三年,自2021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4日;冻结大庆市德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账号230016642510********的银行存款1500000元,实际冻结金额196.95元,冻结期限一年,自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 二、上述期间届满后,如需继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在查封期届满3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续行保全申请; 三、接受续行保全申请的人员为案件审理、执行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