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云2331执保66号
**筑强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解除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本院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市人民法院(2021)云2302财保41号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11月10日解除了对***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武定县支行账户1090××××1361内的资金人民币2212601元的冻结,本案已解除保全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现予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