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世纪环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与大庆市世纪环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黑0602执847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大庆市世纪环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3)萨民初字第97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于2018年5月1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欠款832000元,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长期和解协议,申请人向法院申请终结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3)萨民初字第97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终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苏同岩
审判员  刘文宝
审判员  杨立民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
书记员  李化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