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鄂0302执121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8年10月7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郧西县。
被执行人:湖北广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20300099118761M,住所地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十方路佳裕驾校院内**。
法定代表人:易涛,该公司经理。
本院在执行***与湖北广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本案申请执行人自愿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鄂0302执12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罗 军
审判员 宋 岗
审判员 朱新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 姜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