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黑0602执1760号
申请执行人:***,女,1970年02月02出生,汉族,住大庆市萨尔图区。
被执行人:季林,男,1969年07月16出生,汉族,住大庆市开发区。
被执行人:大庆市美林照明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大庆市开发区百湖影视中心**楼**。
法定代表人:季林,该公司经理。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9)黑0602民初1555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1977860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长期履行协议,申请本案终结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规定,裁定如下: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9)黑0602民初1555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书记员 韩 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