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久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久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郑州通航会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豫01执412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河南久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郑州通航会展有限公司。
河南久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郑州通航会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豫01民初26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河南久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日本院立案执行。执行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因执行和解协议需要长期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141号)第三条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豫01执41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田荣新
审判员  马 刚
审判员  王长春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书记员  曹洪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