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铜仁黔通电梯有限公司

贵州铜仁黔通电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贵州恒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黔0625执856号
申请执行人:贵州铜***电梯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
法定代表人:李维洋,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波,男,1989年9月23日出生,住四川省。
被执行人:贵州恒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法定代表人:陈业,系该公司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贵州铜***电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贵州恒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贵州恒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已依据本院作出的(2020)黔0625民初39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自动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