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汇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仪陇县润德建材有限公司、四川汇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1903执62号

仪陇县润德建材有限公司与四川汇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1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0000元,未执行到位的10000元,申请执行人放弃对被执行人四川汇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被执行人四川汇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月21日将该款转付给仪陇县润德建材有限公司。至此,仪陇县润德建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川19民终120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