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临港门业有限公司

青岛临港门业有限公司、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211执4256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临港门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黄岛区东岳中路(原泰山路34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3960550152。
法定代表人:韩月霞,经理。
被执行人:申请人: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沂市银雀山路6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0168210225。
法定代表人:王士坤,董事。
上列当事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18日作出的(2022)鲁0211民初186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5月2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662827.00元,本院当日立案执行。
执行中,申请人书面证明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了义务,并完成了案款的自动过付,并申请本案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院(2022)鲁0211民初1864号民事调解书确认被执行人应履行的债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二、本案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审判员  申加庆
二〇二二年六月九日
书记员  白 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