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圆方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河南圆方机电安装有限公司与某某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豫0211民初1056号之一
原告:河南圆方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007296052585。
住所地:开封市宋城路***号。
法定代表人:翟彦斌。
委托诉讼代理人:曹宪章、董其杭(实习),河南大梁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男,汉族,1980年11月29日生,住河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
本院在审理原告河南河南圆方机电安装有限公司诉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案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复杂,不适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原告河南圆方机电安装有限公司诉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本案的合议庭成员为徐跃、王辰娟、陈伟,书记员蒋婷婷担任记录,原告需在七日内补交相应的案件受理费。
审判长 徐 跃
审判员 王辰娟
审判员 陈 伟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日
书记员 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