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大庆市力搏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1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黑06执1001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大庆市力搏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大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住所地大庆市。
法定代表人:**,该局局长。
本院在执行大庆市力搏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大庆市力搏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撤回本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大***委员会(2019)***字第326号裁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倪 凯
审判员 陈 恒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