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绪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大庆市绪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福瑞邦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黑06执7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大庆市绪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大庆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张亚臣,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福瑞邦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吕德臣,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大庆市绪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福瑞邦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大庆仲裁委员会(2019)庆(仲)裁字第673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现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自行达成执行和解并需要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十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大庆仲裁委员会(2019)庆(仲)裁字第673号裁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李统君
审判员  于 洁
审判员  郑宏伟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张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