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北星电力有限公司、大庆市*******电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黑0624执670号
黑龙江北星电力有限公司、大庆市*******电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黑龙江北星电力有限公司申请大庆市*******电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大庆市*******电有限公司已经履行完毕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金额3832337.00元(实际履行2017169.00元,余款申请人自愿放弃),申请执行人已全额收到执行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三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