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富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蓝牛仔影像(北京)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富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粤0306民初8187号
原告***影像(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
法定代表人雷恩(LANE0ATEY)。
委托代理人胡国武,广东瑞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市富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东环。
法定代表人孙显文。
本院在审理上述原告与被告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9年4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影像(北京)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5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长  李晓霞
人民陪审员  朱林华
人民陪审员  陈文伦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
书 记 员  颜玉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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