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乾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黑0602执824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3年7月22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黑龙江省兰西县。
被执行人:***,男,1979年9月1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黑龙江省安达市。
被执行人:大庆市乾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大庆市萨尔图区九龙达小区04号商住楼住宅431。
法定代表人:沈广双,董事长。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与***、大庆市乾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本案和解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黑0602执82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尹燕彪
审判员  刘 博
审判员  王金贵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汪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