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黔0581执960号
贵州瑞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贵州瑞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5394.5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46536.84元(含工程款216267.02元、拖欠工程款导致的利息损失31674元、借款垫付的利息损失86794.52元、迟延履行金5799.3元、案件受理费3669元以及保全费2333元)。本院已于2022年3月31日将该款转付给贵州瑞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贵州瑞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0581民初493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