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1824执520号
***(申请执行人)、四川山河宏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与四川山河宏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46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4600元。本院已于2022年8月29日向申请人电话核实,申请人表示该案已全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川1824诉前调确62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