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远东电气有限公司

湖北远东电气有限公司与咸宁恒丰电力安装有限公司、某某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鄂0192民初3406号 原告:湖北远东电气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20号2#楼1层107号。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北楚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咸宁恒丰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咸宁市泉塘村二组1幢3层301室。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汉族,1976年7月18日出生,住湖北省赤壁市。 被告:***,男,汉族,1964年7月16日出生,住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湖北远东电气有限公司诉被告咸宁恒丰电力安装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发现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长***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