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安城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784执保330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安丘市十里玻璃钢保温材料厂与被申请人潍坊市安城建工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案件中,根据(2022)鲁0784执前调1902号执行裁定所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对被保全人潍坊市安城建工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冻结金额合计8355.12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2)鲁0784执保3305号执行裁定已进行部分保全,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