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将基坑支护工程违法分包给未取得任何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单位,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被罚款人民币34125元整,公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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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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