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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22)琼9026民初82号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2)琼9026民初82号
原告:湖南省宸湘水利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板塘街道西塘村188-18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399122092N。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海南三沙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三沙市政府行政办公楼-1号,经营场所:海口市秀英区科技大道1号海建科技大厦四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0510657608。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海南刚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海南刚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湖南省宸湘水利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海南三沙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海南三沙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尚欠原告湖南省宸湘水利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款160799.1元,被告海南三沙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愿于2022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
二、其他无异议。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1757.99元(已减半),由被告海南三沙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 万 春
书 记 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
撰稿:***
校对:**
印刷:***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2年2月24日印制
(共印5份)